大小新闻客户端8月3日讯(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记者徐峰通讯员张柱涛摄影报道)
进入中伏以来,高温天气持续,易对接触高温职业危害的劳动者造成中暑。日前,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对辖区内部分具有高温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防暑降温、疫情防控、职业卫生等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
检查当天,执法人员进入一机械加工企业,车间内有大型热处理设备,设备上方火焰正旺,向外散发强烈的热辐射,执法人员刚进入车间内不久,便已汗流浃背。厂内管理人员介绍,热处理车间内因有热炉,确实产生大量热量,但在技术改造后,取消了需要长时间驻守热处理岗位的人员,采取的是巡检的工作方式,加之屋顶有机械排风、局部排风、风扇及冰排降温,有效的减少了热辐射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并且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对该单位热处理岗位选择适任性劳动者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有效避免中暑事故的发生。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92号)的规定,高温是物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易导致中暑。中暑被列为法定职业病之一。
芝罘区卫计监督所介绍,职业性中暑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的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也可出现混合型。
其中,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当发现有人中暑时,要暂时脱离高温现场,并予以密切观察。当属于轻症中暑时,要迅速脱离高温现场,到通风阴凉处休息;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当属于重症中暑时,要迅速予以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对症治疗。
芝罘区卫计监督所对暑期生产的各用人单位发出提醒,要开展健康检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和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同时,要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积极改善作业条件,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施。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如发现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严重者及时送医。
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教育。要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在疫情防控中因不科学佩戴呼吸防护用品导致职业性中暑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