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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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8 5:06:00

近些天来,随着气温不断攀升,高温天气已经造成了大量在户外工作的小伙伴们不小心中暑。前不久几位当事人到小编所在的律所来咨询中暑能否得到赔偿的相关问题,小编想这可能也是广大民众所关切的问题,由此小编特根据多年来从事劳动法律实务工作的经验推送此文,望此文能为在外辛勤劳作的民众带来一丝“法律凉意”。

中暑属于工伤,能够依法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

小编注意到,百度百科对中暑的定义是指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或在炎热环境中进行体力活动引起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所致的一组临床症候群,以高热、皮肤干燥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特征。核心体温达41℃是预后严重不良的指征,体温超过40℃的严重中暑病死率为41.7%,若超过42℃,病死率为81.3%。由此可见,中暑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要依法获得赔偿,就必然要从工伤赔偿的角度处理。

(1)中暑为工伤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年12月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第六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第1项显示,中暑属于职业病。据此,根据上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中暑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之情形,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赔偿。

(2)暑情形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具有本质区别---即超过48小时死亡亦同样应认定为工亡。有人认为,如果中暑48小时后死亡的,就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不属于工亡,不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小编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是规定视为工伤的情形,该第(一)项亦是针对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突发疾病48小时内因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而中暑系职业病,与该十五条第(一)项并无任何关系,理应直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亡获得工亡补助。二、个体工商户所聘请的人员中暑是否能够认定工伤并获得工伤赔偿?

前几天一位当事人就被这一现实问题所难倒,用人方坚持个体工商户聘请的工作人员并非为劳动关系,不应认定为工伤。事实上,这也是包括小编在内的众多律师在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要区分是否为工伤,第一步就应当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不属于劳动关系,就更无须谈及工伤事宜。

个体工商户与其聘请的工作人员存在劳动关系,中暑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小编认为,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其招收的员工也是按照其安排从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取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因此属于劳动关系,员工中暑可依法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工伤赔偿。

2、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务关系?

通过以上《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看出,认定工伤的先决提条件是员工与用人单位间需存在劳动关系。之所以实践中要对三者进行明确界定,是因为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所得到的赔偿数额也相差甚远。如劳动关系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而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则更多地是适用《侵权责任法》来调整。那么,应如何准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呢?小编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从业经验总结如下区分特征:

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的用工主体必须是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个人形成的;(2)劳动者要参加到用人单位中,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且要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3)劳动者的劳动须在高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情形下进行,两者之间存在着行*上的从属关系。

雇佣关系:(1)雇佣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而不具有劳动关系中的隶属性;(2)雇佣关系具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双重性;(3)雇佣关系受国家的干预程度相对较小,主要是体现契约自由原则。

劳务关系:(1)双方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性;(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3)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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