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作为建*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改革过渡期收官之年,国家大事要事多,队伍使命任务重,保持队伍高度安全稳定使命艰巨、意义重大。
绥化支队按照总队关于开展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要求,原创制作条令纲要系列漫画之一《安全管理规定》,以诙谐幽默的风格,拓宽条令纲要学习渠道,加深学习印象,巩固学习内容,营造“人人学条令、事事用条令、处处守条令”的浓厚活动氛围,全面推动“条令纲要学习月”活动的扎实开展。
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二)依法严管,科学监管;(三)分级管控,各负其责;(四)突出重点,精准防范;(五)依靠群众,注重经常。
总队、支队*治部或者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督导重难点问题整改治理;其他部门、处(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相关工作。2、各级主官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3、消防救援局灭火救援指挥部在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指导作战训练领域安全问题防范;(二)组织指导作战训练领域安全教育和训练;(三)组织指导作战训练领域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拟制;(四)组织、协调、指导作战训练领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参与配合安全风险评估和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治理;(六)参与配合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管;(七)负责作战训练领域的事故报告和登记统计;(八)上级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各级应当将安全教育贯穿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的全过程,采取定期教育和随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打牢消防救援人员安全发展的思想基础。定期教育应当列入年度教育训练计划,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以下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随机教育应当结合执勤战备、安保执法、作战训练等业务工作进行。组织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或者在敏感特殊时期、季节更替、环境转变、人员变动,以及出现倾向性安全问题、发生事故等时机,必须进行针对性随机安全教育。
车辆管控设备。建立集成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移动通信等技术于一体的可视性车辆运行管理系统,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选择配备车载影像、行车记录、视频监控等终端,对消防车辆的行驶路线、行驶速度、沿途路况等信息实行实时监控,并与目标监控室、调度指挥中心保持互联互通。出入管理设备。建立完善考勤登记、车辆派遣、人员进出、请销假等网上管理系统,选择配备电动道闸、地感线圈、视频标签、智能传感、磁卡门禁等设备,具备自动核放、人脸(号牌)识别、证件扫描、信息推送等功能,实现对人员、车辆出入的智能管理。班应当指定安全员。安全员由消防员骨干担任,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安全规定、常识;(二)督促本班人员遵守安全规定;(三)检查维护和熟练操作安全设施设备;(四)及时报告事故苗头,制止不安全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1次安全分析。组织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或者在敏感特殊时期、季节更替、环境转变、人员变动,以及出现倾向性安全问题、发生事故等时机,应当及时进行专题分析。
安全风险,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对应本规定的事故等级,分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特大风险四个等级。
综合检查由各级*治部门牵头组织指导。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1次综合检查。组织综合检查,应当区分不同类型、不同任务单位,深入重点岗位、危险点位、要害部位进行。
在*和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时,应当重点监管各级人员思想动态、保密措施落实、舆情监测处置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问题。对担负安保任务的,应当督导其在坚决完成任务的同时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各级应当严密组织灭火救援作战训练行动和执勤安保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和相关安全要求,加强安全防护,防止因失职渎职、操作不当、防范不严等原因导致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事故发生。各级应当重视车辆交通事故防范,教育督促所属消防救援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格车辆动用、乘载和驾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检查、保养等制度,防止人为因素导致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各级应当加强所属消防救援人员的管控,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洗澡、捕鱼、漂流,防止因管控不严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
各级应当加强卫生防疫和预防中*常识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测措施,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排查和演练,落实防止因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导致卫生防疫和中*事故的发生。各级组织实施船艇航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船艇安全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守船艇操作规程,加强航道安全监控,保持船艇航行安全,防止因组织不力、操纵不当等原因导致船艇事故发生。各级应当结合任务、驻地环境和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暑、冻伤等其他事故和自然灾害的防范,防止发生人员伤亡、装备和设施损毁、财产损失。
发生事故后,应当做好媒体、群众的舆情引导,加强舆情管控。未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最高指挥员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事故现场采访、拍照、摄像。事故情况需要公开发布的,由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最高指挥员按照规定实施。
事故调查组人数通常为,一般事故3人、较大事故5人、重大事故7人、特大事故9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事故调查组人员。
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总队、支队、大队、站)”争创活动,争创评比结合年度总结进行。安全工作先进总队由消防救援局组织评定;支队以下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由各总队自行组织实施。
来源:哨位旅途综合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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