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中暑”属于职业病吗?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48号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GBZ41—
4、中暑先兆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工作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口渴、多汗、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低于38.0℃,可伴有面色潮红、皮肤灼热等,短时间休息后症状即可消失
6.2其他处理如需劳动能力鉴定,按GB/T处理。
A.8职业性中暑诊断命名原则是在诊断职业性中暑后注明具体疾病类型的名称,比如“职业性中暑(热痉挛)”、“职业性中暑(热衰竭)”、“职业性中暑(热射病)”、“职业性中暑(热痉挛、热衰竭)”等。
案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西南宁拓能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一审行*判决书
()桂行初49号
经审理查明,第三人陆石心系原告拓能劳务公司的职工。年5月17日15:30左右,第三人在原告承包的北海冲口一合浦牵引站Ⅰ、ⅡKW线路工程项目工地露天浇筑高压输电线路铁塔基座混凝土时突然晕倒,医院急救,医院和广医院救治,医院诊断:1.中暑(热射病);
年3月29日,广医院做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桂职物理诊字[]号),诊断结论为职业性重症中暑(热射病)。原告对该诊断结论有异议,向南宁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申请职业病鉴定。年6月27日,南宁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做出《职业病鉴定书》(编号:〔〕4号),鉴定结论为维持原诊断。年8月10日,陆石林向被告北海市人社局提交第三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材料,申请恢复工伤认定。同日,被告北海市人社局同意恢复工伤认定。年8月14日,被告北海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北人社工认字〔〕号),认为第三人陆石心年5月17日所患职业性重症中暑(热射病)属于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结论: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中暑”属于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另根据《职业性中暑的诊断》GBZ41—中规定,“职业性中暑”才能认定为职业病,中暑要先经过职业病诊断,诊断为职业性中暑,才能属于职业病,进而认定工伤,并且能按GB/T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三、哪里可以诊断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6号令)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没有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开展职业病诊断的,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指定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
第十二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一)在备案的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结论:设区的市如果没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的,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指定,由此得出设区的市是有诊断职业病医疗卫生机构的。
四、不知道哪些医疗机构可以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区域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办事机构的名称、工作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鉴定工作程序。
结论:找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比如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诊断、鉴定职业病过程中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结论:单位对患职业病员工岗位、工种、劳动关系、在岗时间等存在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
六、单位对员工诊断职业病有异议的救济程序:申请鉴定(二级鉴定制)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第三十五条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结论: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七、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结论:患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
八、员工患职业病如何赔偿?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GBZ41—
6.2其他处理如需劳动能力鉴定,按GB/T处理。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结论:患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也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鉴定相关等级后可以按照工伤标准要求赔偿。